欢迎来到人人培训网,请 免费注册

人人培训网首页 | 手机版 | 收藏本站 | 免费发布培训课程

人人培训网

总站

分站切换

城市搜索:

课程
学校
老师

语言培训
SAT
雅思培训
职业英语
考研英语
PETS翻译
托福培训
公共英语
中教口语
外教口语
综合英语
商务英语
金融英语
职称英语
实用英语
幼儿英语
少儿英语
剑桥英语
英语口译
外语翻译
AP培训
外语词汇
四六级
小语种
多语种
葡萄牙语
西班牙语
意大利语
俄语
法语
德语
韩语
日语
新概念英语
粤语
GRE
GMAT
ACT
出国英语
其它外语
职业培训
人力资源
口才培训
电工培训
服装设计
模具数控
护理培训
司法律师
导游培训
电子商务
建筑工程
注册消防工程师
翻译资格
医师药师
心理咨询
公务员
物流师
报关员
国际商务
职业经理
项目管理
物业管理
国际商务
教师资格证
公共营养师
六大员
钢管舞
职称认定评审
建造师
九大员
服装设计
预算员
造价员
婚姻家庭咨询师
市场营销
月嫂培训
工程师
主持人
小儿推拿
外审员
内审员
证券从业
小吃培训
育婴师
其它职业
电脑培训
平面设计
系统集成
网络安全
计算机考试
三维动画
网页设计
室内设计
网页编程
动画影视
商务办公
国家软考
游戏开发
网络工程
硬件维护
会计电算化
环境艺术
软件工程
游戏动漫
程序设计
数据库开发
工程制图
硬件工程
室内装饰
计算机认证
工业设计
淘宝
插画
CAD
UI设计
其它培训
企业管理
内训课程
演讲与口才
采购管理
高层研修
MBA/EMBA
沙盘模拟
财务管理
客户服务
中层管理
个人发展
营销管理
综合管理
人力资源
物流管理
项目管理
品质管理
生产管理
危机管理
管理沟通
总裁经理研修
公开课
经营管理
质量管理
核心竞争力
客户关系
企业文化
领导力培训
动力培训
绩效管理
拓展训练
品牌管理
基础素质
时间管理
团队精神
班组长培训
其它培训
职业技能
厨师面点
形象设计
速录速记
美发培训
数控机床
模具设计
化妆培训
美容培训
服装设计
驾驶操作
保健按摩
驾校培训
礼仪培训
烹饪培训
茶艺培训
按摩针灸
专业调酒
插花艺术
糕点培训
冷饮培训
小吃培训
西式快餐
宠物美容
园林设计
护理培训
演讲培训
棋类培训
装饰培训
维修培训
摄影培训
会展策划师
侍酒师
手绘培训
烧烤培训
早点培训
咖啡师
汽车美容
汽车维修
其它技能
文体艺术
乒乓球
跆拳道
羽毛球
太极拳
音响师
健身培训
搏击培训
游泳培训
网球培训
武术培训
声乐培训
模特培训
书法艺术
播音主持
乐器培训
礼仪形象
服装培训
摄影培训
瑜珈培训
钢琴培训
影视培训
舞蹈培训
美术培训
音乐培训
综合培训
形体培训
高尔夫培训
美术培训
拓展训练
运动减肥
演讲口才
篮球培训
其它艺术
网络远程
医学教育
财经类
自考类
考研类
外语类
中小企业
网络学院
职业资格
公务员
中小学
人事考试
成人教育
建设工程
法律教育
其它培训
幼儿培训
胎教早教
幼儿特长
幼儿托管
幼儿美术
幼儿家教
幼儿才艺
幼儿健身
幼儿科技
幼儿舞蹈
幼儿音乐
幼儿英语
幼儿母语
综合培训
学历教育
本第二学历
专第二学历
中专起本科
中专起专科
专升本
高起专
高起本
中外合作
在职研究生
MBA/EMBA
独立学院
高职高专
网络学院
民办高校
博士硕士
自学考试
中专
成人学历教育
考研培训
成人考试
其它学历
会计培训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注册税务师
理财规划师
会计电算化
统计师
经济师
出纳财税
财务软件
会计主管
会计基础
继续教育
从业资格
会计实操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银行从业资格
审计师
会计证
会计职称
其它培训
出国留学
美国
法国
英国
荷兰
瑞典
古巴
丹麦
波兰
加拿大
意大利
日本
西班牙
新加坡
韩国
德国
俄罗斯
新西兰
阿根廷
马来西亚
澳大利亚
其它国家
冬夏令营
戒网瘾营
才艺传媒营
精英成长营
健康运动营
英语学习营
贵族训练营
奥数学习营
国外学习营
综合学习营
综合培训
高考辅导
商学院
私教培训
网络教育
考研辅导
研究生院
其它综合
家教辅导
学龄前
全科
音乐
美术
政治
历史
奥数
地理
化学生物
物理
作文
日语
口语
珠心算
英语
数学
语文
民工培训
民工培训
汽车维修
家电维修
面点制作
卫生保健
生产管理
职业技能
建筑技术
养殖技术
您当前的位置:人人培训网 > 资讯中心 > 中小学辅导 > 2017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录取查询及分数线公布网站_高考 - 正文内容

中高考

2017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录取查询及分数线公布网站_高考

  来源:3773考试网   作者:高考录取  发表时间:2017-06-29 19:30:38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已投档至我校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在政审、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二十一条 学校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考生按照以下录取规则:学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统考成绩。按综合分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未按综合分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高考文化总分和省联考术科成绩各占50%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2.5+投档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美术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美术统考成绩仍相同,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我校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先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浙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选课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江苏省的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至少为CC,必测为4C1合格。进档以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其他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二十七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
    第二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艺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对视力有要求,请单色识别不全者谨慎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对视力有要求,请色盲考生谨慎报考;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1.70米以下、女身高1.60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文件精神执行。文科、理科类专业20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700元/学年(带空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在校期间,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相关条件和标准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规定执行。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以及社会捐助的奖学金等。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可供学生选择,学生可以通过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获得工作报酬。具体登录学校招生与就业处(http://zsb.zsc.edu.cn/)及学生工作(部)处(http://www2.zsc.edu.cn/xgc/)网站查询。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咨询电话:0760-88888611、88888612
    传真:0760-88324586  电子邮箱:zsb@zs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zs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zsc.edu.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申诉和信访的联系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联系人:覃环
    监督电话:0760-88332305、15819333141
    传真:0760-88311016
    电子邮箱:zgc@zsc.edu.cn
 

首页 1 2  

关于本站 | VIP服务 | 注册协议 | 广告服务 | 网站记事 | 诚征英才 | 招生服务 | 免责声明 | 投诉建议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 2021-2022 Renrenpx.com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尚学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鄂ICP备15000189号-3

法律顾问: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